当你
十年如一日纯熟地扮演一个出众、上进、有担当的男人
偶然间却与你人生最不堪的过往碰面
当你
被鲜花掌声长枪短炮簇拥,但永远仰望一个上位者爱人
终于明白你和你的爱情永远不可能平等
★01★
谢幕,掌声如雷,贯耳不绝。猩红色幕布徐徐合上异世界的入口。
化妆间的灯啪一声熄灭了。叶麒圣背上包往外走,摆摆手拒绝了新同事递来的烟。
晚风摇曳,疲惫而孤冷,他把自己放得很空。他的挎包大得夸张,像个背着全部家当的流浪汉。
不远处观众三三两两,他们同样在散场后等车,等着从做梦的地方抽身,汇入芸芸众生。他们讨论今晚的卡司组合,讨论等一会儿去吃的夜宵,私语窸窸窣窣传入叶麒圣混沌的脑袋。
“……你知道吗,我小时候觉得这里离市区好远,好荒凉,以前,对面的酒店还是个美食城,剧院这里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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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剧院那里,曾经是Z市最大的夜总会,叫作金桃时代。”
观光电梯外正好能看见晶莹剔透的笛舟艺术中心。
“小张总年轻,又是在海外念书,可能不了解吧。”
张泽刚刚在走神,一连开了四五个小时的会,晚饭也没有吃上。中央空调太闷了,他看着手里的会议材料,勉强分辨出十几分钟之前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。
会后总部的高层邀他一起去旗下酒店吃个简餐。一行人正好目睹了剧院熄灯,因此他们才在家常闲谈里说起剧院的前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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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麒圣有片刻的愣神,他回头去看身后的笛舟艺术中心,干净的八车道柏油马路,崭新的广场和喷泉。整洁的,现代化的,富有艺术气息的,甚至有一点疏离的,这一片与记忆中有着云泥之别的土地。
若非有人提起,他已完全认不出这处地方了。
时间的齿轮忽而停下,逆向转动起来。
由伦敦鬼才建筑师卫斯理操刀设计的剧院已经熄灯了。灯光再亮起来的时候,赫然是一幢已经不复存在的建筑。
老旧的楼体重获青春,回到十三年前,金碧辉煌,流光堆砌,海市蜃楼一般,艳俗的招牌上闪烁着几个大字:金桃时代。
回到了他和他相遇的时代。
★02★
那个年代bounce和techno还未流行,夜总会还没有落幕。
Z市的金桃时代几乎是地标一样的存在。尘土飞扬的岚庭大道,巨大的广告灯箱,整齐的棕榈树,配上像极了加州的夕阳,风情永不败。不少客人从其他城市专程驱车而来,络绎不绝。
二十岁的张泽站在一号总统房的立麦前,袅袅娜娜,刚结束一支歌。
四下响起掌声和欢呼,整个包厢的漂亮男女都围上前敬酒。下一支歌的前奏又响起,张泽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摇摆,对一只纤纤玉手递到眼前的酒杯比了个“no”。开到顶格的混响之中,听见他絮语般的念白。
叶麒圣就是在那一刻认识张泽的。
营销经理让十个年轻男孩走进张泽的包房,他们在吊灯底下排成一行,叶麒圣站在从右往左数的第三个。
“哎,这是个新面孔呢!”在金桃时代玩了几个月,张泽认得这里绝大部分的陪唱公主和男模,甚至和一个驻唱乐队也成了称兄道弟的关系。叶麒圣他没见过,五官英气,身材挺拔,是俊朗又带攻击性的气质,啧,在人群中很突出。
陪唱里有个表演系女生说,“麒圣在这都快干一年啦!不过他前两个月忙着演出,一直没来这边兼职,所以Echo就没机会见到这个他。”
“演出?”张泽的眼睛亮了一下,他把麦克风塞给那个表演系女生,笑说,“来,你来唱,我和麒圣哥哥聊会儿。”
叶麒圣不是外放的性格,包厢里音乐很吵,张泽贴到他耳边问他是做什么演出的,是不是很会唱歌。他低头笑了一下,颊边浮现两个笑窝,他说,“是个音乐剧,去外地演了几场。”
张泽前些年留学的时候常去西区看戏,还没有在国内看过音乐剧,所以异常兴奋,追着叶麒圣问个不停。并且难得地,张泽今天没有继续上演开Echo个人演唱会的戏码,他把叶麒圣推到立麦前,眼眸亮晶晶地请他唱歌。
“那……那就唱一首陈奕迅吧。”那时陈奕迅的歌火遍大街小巷,专辑摆在CD店最显眼的位置。
叶麒圣歌声清亮,和外表给人的感觉有种奇异的偏差。张泽听过之后喜欢得不得了,直接掏出几张钞票塞进叶麒圣的外套内侧口袋,“给你的见面礼。”他轻声说。抽回手的时候,他不自觉地摸了一下叶麒圣的胸腹,结实,温热。
这个客人实在太惹眼,叶麒圣很难不记住他。他们叫他Echo,他悄悄对叶麒圣说自己叫张泽。
★03★
声色犬马的烂泥地反而敞亮又包容,花钱买肉身欢愉的,花钱寻求倾听和安慰的,花钱来唱歌让人捧场的……一律来者是客,宾至如归,没有谁看不起谁,没有谁比谁更高贵。
这也是张泽常来的缘故。
那时流行雍容华贵的装潢,张泽最喜欢从金桃时代的大堂走上包厢的弧形楼梯,罗马柱,菱格砖,天鹅绒,琉璃窗,触目所及之处全是堆砌的欧式元素,有一种完全将文化底蕴抛之脑后的杂糅的诙谐,却又诡异地做到了唬人的富丽堂皇。
张泽穿了一件定制的绸缎连身裙,戴着波点面纱,在那阶梯上碰见一个营销经理,也就是风俗场合俗称的妈咪,她对他的打扮赞不绝口,还说要拿出自己存的好酒招待他,说“这个酒特别配这身裙子。”
他给小费给得大方,家底丰厚,当然给得大方。许多妈咪和陪酒都喜欢他,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年轻客人,还有一把好嗓子。不就是喜欢穿裙子画眼线嘛,这癖好比那些喜欢在小姐的丝袜上烫烟疤的要赏心悦目多了。
在夜场消费是会上瘾的,订房费一千起,还没算上开酒的钱、点模特的钱。那个年代名牌大学毕业生月薪也不过是两三千。张泽不吝啬用钱换众人追捧爱戴,只要花些零花钱,就能有包房里俊男靓女一字排开,年轻美妙,供人挑选。
“Echo,这边~”几个打扮同样夸张的女生向他挤眉弄眼,要他选自己。
那是艺校来兼职的陪唱公主,张泽和她们有不少共同话题。她们穿成文艺复兴时的千金,伶俐的女仆,或是优雅女画家,就为了衬托张泽的装束。
张泽被簇拥着很开心,他说,这样我好像一个庄园的女主人。他想要找寻同类理解,也有空空一颗虚荣心亟待满足。
女孩们立即附和,叽叽喳喳,都快编了一段戏。“还缺一个男主角。”她们说。
妈咪一拍大腿,吩咐一旁的服务员,“去,叫叶麒圣来。”
叶麒圣被人安排穿上一身复古西装,摸上去是熟悉的服装档口批发的布料,他懵懵懂懂摸不着头脑。直到有人告诉他,“要去Echo的包厢。”喔,Echo要求大家都这么穿。他这才舒展开眉头,他记得Echo。
酒杯空了又满上,叶麒圣姗姗来迟的时候,张泽正堵着一个陪酒女的路。
“Echo老板,我真不想唱,你要想睡觉就睡觉好了。”
那女孩嗓音很有特色,还擅长英文歌。张泽没想跟她睡,他就想让她陪着演戏,唱某一支歌。但在她不乐意,她是夜总会里最不待见张泽的那一派,同样的价钱,唱一晚上歌嗓子都哑了,还不如张开双腿乐得轻松。
踏入包厢,叶麒圣几乎是片刻就读懂了冷空气。他腹非心谤,有钱人的庸常生活真是比台上的戏还精彩。
他换上假面似的笑容,进入男爵的角色,揽住张泽的腰,轻言细语,“我来晚了,不如让我唱,好不好?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,别为难人家了。”
张泽今天的妆容和笑颜都明艳耀眼,他摆摆手放那陪酒女孩走了,慢悠悠提起裙子走到真皮椅上坐下。
“你嘛——”张泽扬起脸庞仔细端详着叶麒圣,“我更想你陪我做点别的。”
很多年后叶麒圣也忘不了那个场景,他和任何人上床,总时不时闪回那日的画面。张泽的脸庞清莹秀澈,却提了一个比一个过分的要求。
张泽往他领口塞小费,塞到第八张,手滑过他喉结,叶麒圣吞了吞口水,点了头。
叶麒圣钻进他的裙摆,含住什么,让他的歌喉更高亢更美妙。张泽的手在叶麒圣借来的西装外套上攥出几道褶皱。
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。叶麒圣喜欢他给的小费,也喜欢他的美艳。而对于张泽来说,和叶麒圣的厮混,是青春里自由反叛和享乐主义的里程碑,就算不是叶麒圣,也可能是其他桀骜的会唱歌的漂亮男人。
只是如果没有那么帅气的面庞,张泽会有一些遗憾罢了。
他们顺理成章地去了宾馆。有一次事后张泽光着身子在叶麒圣怀里教他,“圣哥你看,一块合格的威士忌冰球,应该是酒喝完了,冰块还在。”
老旧的时光变成威士忌杯中摇晃的冰,回忆开始消融,模糊不清。
★04★
爱情可能是一杯果味短饮,酒刚端上来的时候最好喝,人最初遇见的时候最难忘。
叶麒圣刚走完台,下去拿外卖。外卖员找不到演职人员出入口,找了个门杵着,提着餐食等人绕笛舟艺术中心一大圈来取。
这是Z市的第三场,也是这一轮巡演的末场。明明吃过午饭了才来上班的,同组年轻后辈们都点奶茶咖啡做下午茶,他还是想来一碗小份的葱油拌面,“嗐,就好这一口。”
对手戏女搭档笑道,还好没有吻戏。
叶麒圣回来时又顺手解救了一个被人脸识别门禁挡在外头的男人,是个帅哥。
那男人穿得挺商务,衬衣皮鞋,肩宽腰窄,身材很妙。他单手叉腰,给大约是下属的人发语音,说,“我记得不是第一次出问题了,建议你们下周内把这个门禁系统处理好。”
叶麒圣的私生活比他的个性有趣多了,几乎来者不拒,男女平等。但他很少能够接触到面前的这一类男人。
能想象出这个男人应该是个年轻有为的小领导,不过没有刻意修饰出来的精英感,他的皮鞋底边是有泥土和灰尘的,他的衬衫无比合身,却也有那么几道折痕,一个疲惫但保持得体的生意人。
叶麒圣用临时的全通证门卡帮他开了门,忍不住多看他两眼。
“谢啦。”张泽和他同路走向电梯厅。
狭小的空间里,张泽的手机失去信号,他才暂时放下那一堆火急火燎待他确认的工作信息。
“叶麒圣。”
闻者挑眉,“你认识我啊。”语气里还有一丝不确定的惊喜。
张泽似笑非笑,目光又落在叶麒圣提着的外卖袋上,“这家店好吃吗?”
“嗯,特别好吃,老字号了。”叶麒圣没想到他会这么问,不过也合乎情理。
看着这张极具侵略性的异域风情的脸,真诚到笨拙,张泽噗嗤笑出声来,“工作证上有你的名字。”临走出电梯时他说。
就是那个仰首和轻笑的瞬间,叶麒圣觉得这个人好面熟。
“认识吗,那谁啊?”他逮着场外的制作人助理小声打听。
皮鞋踏在锃亮的地砖上,踢踢踏踏,越来越远。制作人助理头也不抬,光听脚步声回答,“罗绮地产的人呗,业主方。”
服装老师在一旁玩笑地来一句,“遍身罗绮者,不是养蚕人咯。”